驳复仇议

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度荆门望楚

唐代陈子昂

遥遥去巫峡,望望下章台。

巴国山川尽,荆门烟雾开。

城分苍野外,树断白云隈。

今日狂歌客,谁知入楚来。


过山农家

唐代顾况

板桥人渡泉声,茅檐日午鸡鸣。

莫嗔焙茶烟暗,却喜晒谷天晴。

小长干曲

唐代崔国辅

月暗送湖风,相寻路不通。

菱歌唱不彻,知在此塘中。

晚春二首·其二

唐代韩愈

谁收春色将归去,慢绿妖红半不存。

榆荚只能随柳絮,等闲撩乱走空园。


嘲鲁儒

唐代李白

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

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

足著远游履,首戴方山巾。

缓步从直道,未行先起尘。

秦家丞相府,不重褒衣人。

君非叔孙通,与我本殊伦。

时事且未达,归耕汶水滨。

赠裴十迪

唐代王维

风景日夕佳,与君赋新诗。

澹然望远空,如意方支颐。

春风动百草,兰蕙生我篱。

暧暧日暖闺,田家来致词。

欣欣春还皋,淡淡水生陂。

桃李虽未开,荑萼满芳枝。

请君理还策,敢告将农时。


马诗二十三首·其二十三

唐代李贺

武帝爱神仙,烧金得紫烟。

厩中皆肉马,不解上青天。


春日秦国怀古

唐代周朴

荒郊一望欲消魂,泾水萦纡傍远村。

牛马放多春草尽,原田耕破古碑存。

云和积雪苍山晚,烟伴残阳绿树昏。

数里黄沙行客路,不堪回首思秦原。


四怨诗

唐代曹邺

手推呕哑车,朝朝暮暮耕。

未曾分得谷,空得老农名。


集灵台·其一

唐代张祜

日光斜照集灵台,红树花迎晓露开。

昨夜上皇新授箓,太真含笑入帘来。


江畔独步寻花·其六

唐代杜甫

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