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
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晚清诗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汉族客家人,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黄遵宪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被誉为“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
麦孟华
麦孟华(1875年-1915年)清末维新派。字孺博。广东顺德人。1888年入广州学堂。1891年入万木草堂,成为康有为的忠实弟子。生平喜爱吟咏,词章绵丽沉郁,著有《蜕庵诗词》三卷,后为友人收入《粤两生集》。
凌廷堪
凌廷堪(1755-1809),字仲子,一字次仲。安徽歙县人。少赋异禀,读书一目十行,年幼家贫,凌廷堪弱冠之年方才开始读书。稍长,工诗及骈散文,兼为长短句。仰慕其同乡江永、戴震学术,于是究心于经史。乾隆五十四年(1790)应江南乡试中举,次年中进士,例授知县,自请改为教职,入选宁国府学教授。之后因其母丧到徽州,曾一度主讲敬亭、紫阳二书院,后因阮元聘请,为其子常生之师。晚年下肢瘫痪,毕力著述十余年。
吴信辰
吴信辰(1721—1797),名镇,甘肃临洮人。1769年考中举人,做过陕西耀州学正,升为韩城教谕,1773年任山东陵县知县,尔后调任湖南沅州知府,可是只干了一年,就因为下属一个县发生“讳盗”事件,被劾罢官。写作了数千首诗,43首词。著有《松厓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