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昭
(1435—1508)明福建莆田人,名潜,号退岩居士,以字行。成化二年进士。授编修。以直谏被杖,谪湘潭知县,又改南京大理评事。后以亲不逮养,遂不出。弘治初起江西提学佥事。久之乞归,日事著述,学者称未轩先生。有《未轩集》、《八闽通志》等。
陈琏
(1370—1454)明广东东莞人,字廷器,别号琴轩。洪武二十三年举人,入国子监。选为桂林教授。严条约,以身作则。永乐间历许州、扬州知府,升四川按察使,豪吏奸胥,悉加严惩。宣德初为南京国子祭酒。正统初任南京礼部侍郎。致仕。在乡逢黄萧养起义,建镇压制御之策。博通经史,以文学知名于时,文词典重,著作最多,词翰清雅。有《罗浮志》、《琴轩集》、《归田稿》等。
何景明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徐有贞
徐有贞(1407~1472)初名珵(chéng),字元玉,号天全,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祝允明外祖父。宣德八年进士,授翰林编修。因谋划英宗复位,封武功伯兼华盖殿大学士,掌文渊阁事。后诬告杀害于谦、王文等,独揽大权。因与石亨、曹吉祥相恶,出任广东参政。后为石亨等诬陷,诏徙金齿(今云南保山)为民。亨败,得放归。成化初,复官无望,遂浪迹山水间。书法古雅雄健,山水清劲不凡,撰有《武功集》。
陈镒
陈镒(?—1456年),字有戒,江苏吴县人,永乐年间考中进士,步入仕途,先后任湖广、山东、浙江等地的副使,明英宗时期镇守陕西,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了陕西的饥荒问题,后看到河南等地流民啸聚,建议派人前往抚恤,英宗同意后,但官员却没有施行,导致后来河南等地的叛乱。陈镒共三次镇守陕西,前后十余年,陕人很爱戴他,敬若父母。每次陈镒回朝廷,老百姓总是挡道拥车而泣。他回来时,则欢迎的人群数百里不绝。他之得军民之心,前后镇守陕西的无人可及。景泰四年(1453年)因病致仕。景泰七年(1456年),陈镒去世,获赠太保,谥僖敏。
冯清
冯清,明代大臣。别号濯庵,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籍,浙江余姚县人。公元1493年(弘治癸丑)进士。公元1515年(明武宗正德七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公元1517年(正德九年)夏,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三边军饷。[1]